留學生活|保護網上的未成年人
發布時間:2021-09-15 18:37:05 | 來源:騰訊新聞
本文首發于《留學》2021年第16期(總第179期)
記者 | 姜玉婷
編輯 | 張影
設計 | 李陽
日前,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其中新增加的“網絡保護”專章將從立法角度為未成年人的網絡生活保駕護航。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47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 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國19歲及以下網民群體占比為16.6%,青少年群體已經成為中國網民組成中不可忽視的重要部分。伴隨著未成年人網民數量與占比持續上升, 社會對網絡內容監督管理、家庭上網教育、 互聯網企業針對性保護機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成年人網絡環境的保護需要各界共同關注和參與。
新的政策與法規的出現源于近一段時間來未成年人的網絡使用面臨著諸多不安全因素:某些充斥著暴力內容的游戲和內容低俗的直播對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造成嚴重威脅,某些不法分子以聊天軟件為平臺,借助網絡交友對未成年人實施詐騙、欺凌……這些現象并非個例,如今新型互聯網使用使得網絡環境變化迅速,對未成年人的網絡保護已經不僅僅停留在“防止沉迷”的階段,而新出臺的“網絡保護”專章則可視為在新媒體時代,為保護未成年網民而筑起的一道屏障。
“網絡保護”專章將對于未成年人的網絡使用保護視為全方位、立體化的協同作戰,家長、學校、社會機構需全面團結于保護未成年人網絡使用的統一戰線 。專章明確提出,需將“父母及時安裝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課堂上不允許帶手機”等要求寫入法律;同時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 “不得在每日22時至次日8時向未成年人提供網絡游戲服務”“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等。以保證未成年人在家庭和學校都可以安全上網,同時要求各平臺將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的風險降到最低。
網絡游戲是未成年人網絡使用的重要陣地 。早在2019年,國家新聞出版署印發《關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游戲的通知》,進一步為青少年網絡保護建立了穩固的防火墻。大多游戲企業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整改與調整,推出并嚴格落實游戲中的青少年模式。
在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針對網絡游戲監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所有上線運營的游戲全部接入國家層面的實名驗證系統。在未成年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登陸游戲后,通過國家層面的實名驗證系統,會自動觸發游戲的“防沉迷系統”。在這一系統中,不同游戲平臺的在線游戲時間需統一累積計算,從而防止未成年人輾轉于多個游戲之中。
目前,游戲行業對未成年人實行統一且嚴格的“限玩、限充、宵禁”管理:未成年人在22時至次日8時禁玩,平時限玩1.5小時/ 天,法定節假日限玩3小時/天;8歲以下禁止充值,8至16歲最高月充值不超過200元,16至18歲最高月充值不超過400元。
在國家層面上,中央網信辦于今年7月啟動了“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專門提出需要關注“防沉迷系統” 和“青少年模式”效能發揮不足的問題,重點排查并解決網站平臺“防沉迷系統”問題漏洞,解決“青少年模式”入口不顯著、識別不精準、專屬內容不夠豐富、應用效果不佳等問題。在此次專項行動中,聚焦解決7類網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除了游戲問題,還包括直播、短視頻平臺涉未成年人問題。
根據《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2020年,我國未成年網民達到1.83億人。超過三分之一的小學生在學齡前就開始使用互聯網,且呈逐年上升趨勢,隨著數字時代發展,孩子們首次觸網的年齡越來越小。
近年來,伴隨著直播平臺和短視頻平臺的發展壯大,許多未成年人在不自覺中加入“主播”的行業中。他們或在平臺上與成年人合作拍攝視頻,或在直播中表演才藝, 很多未成年人成為受到網友追捧的網絡紅人。
《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不滿 16周歲的未成年人擔任主播上線直播或炒作“網紅兒童”,屬于違法違規行為。面對此類現象,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網絡法治藍皮書》主編支振鋒表示,由于在互聯網時代接觸互聯網的門檻和成本大幅降低,加上直播、短視頻平臺快速發展, 未成年人直播、拍短視頻現象日益普遍,存在“網紅兒童”直播炫富拜金、奢靡享樂等現象,將給觸網未成年人價值觀造成巨大沖擊。
為解決這一社會問題,2020年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秀場 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特別規定,平臺須通過實名驗證、人臉識別、人工審核等措施,確保實名制落到實處,并封禁未成年用戶的打賞功能。今年6月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發布《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保護未成年人行動倡議》, 其中超50家平臺承諾,不為未滿16歲未成年人提供網絡直播服務。《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修訂、《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和《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的制定,為中央網信辦啟動專項行動查處炒作 “網紅兒童”行為提供了充分的依據,也給保護未成年人不受網絡侵害提供了法治保障。
暑期已經來臨,對于未成年人的網絡使用安全的保護迫在眉睫。徒善不足以為政, 徒法不能以自行,從政策法規的規定到社會上各相關機構的配合,我國的“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行動雖初見成效,但想要長期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網絡使用環境,仍需政府、學校、家長、平臺等相關對象多位一體的合作。在保護未成年人的網絡安全使用上,我們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毋庸置疑,對于未成年人的保護是一種世界性的共識,對于未成年人媒介使用的保護需滲透到日常生活的多個方面。健康的心理和健康的體魄一樣,對于未成年人的成長有著重要的作用。法規保護、家校合作、社會協同,以規范未成年人網絡使用環境并培養健康的網絡使用習慣,對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與健康成長有著深刻的意義。
美國制定電影分級制度
在介紹美國的電影分級制度前,要先介紹美國電影協會(The 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即MPAA。該組織于1922年成立,總部設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MPAA的委員會委員由迪士尼公司、索尼聲像、米高梅電影制片公司、派拉蒙公司、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環球影像以及華納兄弟共同擔任。
美國電影分級制度就是美國電影協會負責組織的由家長們組成的委員會,根據電影的主題、語言、暴力程度、裸體程度和毒品使用場面等,代表大部分家長可能給予的觀點對電影進行的評價。分級制度的目的在于提前給家長提供電影的相關信息,幫助父母們判斷哪些電影適合特定年齡階段的孩子們觀看。
具體的分級標準有G級(大眾級)、PG級(輔導級)、PG-13級(特別輔導級)、R級(限制級)、NC-17級與特殊分級幾類。
G級,表示任何人都可以觀看,如《玩具總動員》《忠犬八公的故事》《冰河世紀》《歌舞青春》等。
PG級,表示該級別電影中的一些內容可能不適合兒童觀看,如《神偷奶爸》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怪物史萊克》等。
PG-13級,表示影片建議13歲后兒童觀看,如《復仇者聯盟》《阿凡達》《暮光之城》等。
R級,表示建議17歲以上觀看,如《死侍》《猛龍過江》《虎膽龍威》等。
NC-17級,表示17歲以下(包括17歲)禁止觀看,如《索多瑪的120天》《巴黎最后的探戈》等。
特殊分級則表示指未定級的電影與不準在大院線放映的電影。
英國禁止未成年人社交媒體點贊
2019年,英國政府出臺了保護未成年人網絡安全的新規定,強調英國18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能在社交媒體上點贊自己喜歡的帖子,從而保護青少年免受社交網絡帶來的負面影響。在新規中,還對科技巨頭收集和保存英國青少年個人信息進行了嚴格限制,企業不得將此類信息用于商業目的。此外,未成年人位置跟蹤功能也已停止。如有違反,對涉案企業處以年營業額4%的罰款。
記者:姜玉婷
監制:李璨
責任編輯:汝元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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